團委書記職責
發(fā)表時間:2005-3-29 17:02:40 編輯:大英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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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委書記職責
團委書記在學校黨總支和政教處主任指導下,做好團委會和學生會工作,主要職責是:
1、主持團委會的日常工作,召開團委會議、團支書會議和團員大會,布置、檢查、總結工作。向團員宣傳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組織團員學習貫徹學校黨總支和上級團委的指示、決議。
2、根據教育方針和學校黨總支的指示,配合學校的政治思想道德教育,制定團的工作計劃,總結團的工作經驗。
3、加強團的思想建設,經常了解團員的思想動態(tài)、意見、要求,建立健全對團員、團干部和團支部工作的考核或評估制度。
4、加強團的組織建設,搞好團的組織發(fā)展工作和配備、培訓團委會、團支部干部,健全團員的管理制度,按時收繳團費,管好團員檔案,接轉團組織關系。
5、指導學生會的工作,指導、配備和培訓學生會、班委會干部,指導學生辦好板報、宣傳欄和廣播等工作。
6、組織青年學習黨的基本知識,適時推薦優(yōu)秀團員入黨。
7、安排團委會或政教處人員在早晨、中午、下午、課間操時間放廣播。
8、組織發(fā)動團員和青年開展綠化校園的義務勞動、美化環(huán)境的公益勞動及其他活動。
9、配合其他處室開展體育、文娛和科技活動。
10、參加政教處統一安排的全校性學生教育管理工作。
11、承辦學校黨總支和行政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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